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推动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一步减轻缴存人还贷支出负担。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
落实新政做好政策衔接
根据新政策,自5月18日起,各地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据悉,此次贷款利率调整范围既包括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包括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做好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衔接工作,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确保政策按时落地执行,甘肃兰州、四川自贡、湖北恩施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发布了当地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表示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等,准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要求各分支机构、受托银行等做好相关工作。
此外,云南昆明、江苏苏州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
答疑解惑 做好政策解读
为了让群众全面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等信息,解答缴存者心中的疑惑,各地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广东东莞、陕西西安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贴心制作“利率调整表”,标明调整前后的利率,方便群众进行对比,清晰了解利率差别。
已经发放或已受理未放款的贷款何时执行新利率?江苏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了明确解答。针对贷款者“已经放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享受利率下调”的问题,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对存量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针对贷款申请者“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审批但没有放款,能否享受此次利率下调”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2024年5月18日之前,中心审批完毕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此次下调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此外,湖北恩施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贴心提醒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已申请或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住房公积金系统自动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利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贷款人不需要另外申请,贷款利率会自动下调,若贷款人不更改每月还款金额,则会自动计算为多还本金,少还利息。
贷款利率调整后如何获取最新还贷信息?云南省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贷款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业务大厅查询实际合同执行利率和月还款额情况。每月还款日前,中心会向贷款人推送微信公众号消息和手机短信,提醒贷款人月还款额、还款日等信息;还款日当天根据扣款情况向贷款人推送微信公众号消息和手机短信,告知扣款成功或失败等信息。
满足需求 做好政策宣传
贷款利率下调,最直接受益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人。
“我们夫妻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0万元购买首套房,贷款期限30年,原来合同贷款利率是3.1%,现在可以按下调后的利率2.85%计算。”贷款申请人王先生表示,扬州中心工作人员给他算了一笔账,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利率下调后月最低还款额为4135.57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款134.59元。
“我们打算生二胎,所以计划购买第二套住房,在新利率下,比原先要还的利息有所减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者说,二套房贷款利率调整前贷款利率为3.575%,月还款本息3172.69元;调整后贷款利率为3.325%、月还款本息3075.33元。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结合最新住房公积金利率,以首次贷款等额本息还款方式,30年为期,单职工最高贷款65万元计算,可节约利息3万余元;按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85万元计算,可节省利息4万余元;对于多孩家庭,按最高贷款102万元计算,可节省利息支出近5万元。
住房公积金是购房者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也是购房者优先选择的贷款方式。
业内人士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能进一步减少缴存人还贷支出,有助于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