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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提升逾期贷款案件处置实效
来源: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陈振华 时间: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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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在依托司法强制执行的基础上,探索拓展多元化逾期贷款处置途径,着力压减逾期贷款案件办理周期,确保涉案资金回收成效。截至2024年底,逾期贷款案件结案29件,较2023年增长9件,增长率45%2025年上半年,逾期贷款案件已结案14件,同比增长3件,增长率27%。逾期贷款案件结案率的稳步提升,为维护公积金中心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有效发挥“诉前和解”程序优势,切实压减案件诉讼周期,提升涉诉案件处置实效

一直以来,依托司法诉讼和强制执行,已成为公积金管理行业处置逾期贷款的“首选途径”。但被动接受法定的案件诉讼周期,对于涉案资金的高效追回必然造成制约,期间如抵押物存在“唯一住房”“多重债权”“轮候查封”等不确定因素,又将导致司法执行程序被动延滞。基于实际,成都中心从提升贷款资金回收实效、严格管控贷款逾期率、兼顾借款职工权益保障等多个维度入手,在启动诉讼程序前,通过精准筛查主客观情况,以律师函、联系沟通等方式,再次向借款人开展宣讲,最终让借款人主动配合以和解或协议方式自觉偿还逾期贷款并履行正常还款义务。2023年以来,成都中心促成14起逾期贷款案件的有效结案,降低逾期贷款金额共计362.45万余元。

二是有效界定“履约责任”权利义务,探索拓展执行财产路径,提升逾期款项回收周期

对于职工尚有公积金余额的贷款逾期案件,以往主要依托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公积金中心依照法院判决或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约职工的公积金用于抵偿公积金贷款余额本息。近年来,成都中心从合同条款订立的科学性、严谨性、可执行性等多角度出发,基于借款合同作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承诺到期返还本息的协议,其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民法典》及相关行政法规的约束,具备明确的法律效力为支撑,通过对违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快速处置,有效降低职工逾期期数和额度。即密切关注逾期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情况,一旦查询到足够覆盖逾期贷款金额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借款合同的明确约定,在诉讼流程发起的同时,迅速且规范地阶段性扣减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抵扣贷款逾期金额。此举不仅有效降低逾期率,保障了公积金资金的安全与稳定,提升了逾期贷款案件的处置效率,当期合法权益也得到有效维护。

三是厘清继承关系,协力促成多方权益高效处置

逾期贷款案件处置进程中,时常会遇到由于借款人死亡,其生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导致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等特殊情况,给司法执行尤其是抵押物有效处置上造成客观制约,高效推动抵押物的处置变现以及权益分配,成为确保公积金贷款及时收回的关键因素。成都中心通过“一案一议”精细化处理模式,切实发挥法律顾问、辖管服务部、贷款银行的联动作用,重点从案件涉及的多重债权、抵押权、买卖合同纠纷等复杂法律关系入手,建立健全催收联动机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积极寻求突破路径,以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通过制定满足各债权人基本诉求,行之有效的债权债务履行三方协议,依次有效实现债务的清偿。此外,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宣介,有效促成有放弃继承意愿的法定继承人继续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确保抵押房产妥善处置和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以“多方共赢”的方式促成贷款逾期本息的安全回收。近三年来,推动4起特殊案件的妥善处置,降低贷款逾期金额79.5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