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nd

“专家”说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低 真的是这样吗?
来源: 住房公积金论坛   编辑: 陈振华 时间: 2020-03-09
分享到:

 

按提取总额占缴存总额百分比判断公积金使用率低是不全面、不正确的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除了符合条件职工提取出自己个人账户资金外,剩余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住房贷款。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重要“好处”是买房时可使用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近期“专家”们所说按提取总额占缴存总额百分比的使用率来判断下结论说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低是不全面、不正确的,没有把另一重要使用功能也就是用于给缴存职工发放住房贷款的资金统计加上来分析。

 

如近期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某在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就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探讨发言:“我赞同这个建议,住房公积金一直受到诟病,使用率不高。截止2018年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9万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公积金的使用比例只有60%”。她发言所说的使用比例是用提取总额89964.89亿元除以缴存总额14.59万亿元计算得出,这样的使用比例数值计算分析就没有考虑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另一个主要使用功能数据: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发放住房贷款金额。

 

用什么指标反映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更合理、更全面呢?

 

住建部公告,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缴存总额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度85821.3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这里有缴存总额、提取总额及贷款总额,还有缴存余额、贷款余额等指标,用什么指标反映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更合理,更全面呢?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个人出一半、单位出一半、国家出政策(含抵减单位及个人所得税基、低贷款利率),带有储蓄、互助性质,可助力职工储蓄积累住房专项资金,购房除可提取账户资金外还可申请低利率的贷款。提取总额占缴存总额比例只是反映了缴存职工符合条件提取回自己账户资金的比例,就如叶某所说的“使用率60%”指标。此指标多少才符合“使用率高”?是不是越高越好?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指标达到80%,也就是只剩余20%的资金,还能满足职工购房贷款需求吗?作为互助、封闭的资金池,提取过多,必然用于发放贷款资金就不足。“专家”们以2018年度“提取使用比例60%”这指标来判定住房公积金使用比例低观点有失偏颇,不全面、不严谨。

 

个人认为用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来反映资金使用比例较客观,类似于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可以了解缴存剩余的资金池里面还有多少发放贷款余额、资金的流动性如何等。再有也可用贷款职工人数占缴存职工人数的比例来分析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如何也是可行,可以了解有多少的缴存职工享受了购房贷款政策。

 

不妨多一些“居着有其屋”的正向言论,惠及更多的“天下寒士”

 

我们再用住建部公告数据来分析使用情况。2018年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占缴存余额57934.88亿元的86.04%,已超商业银行资金流动性警戒线指标“75%的存贷比”,说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金额占比还是挺高的,资金流动趋向紧张。用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加上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合计使用137810.67亿元,占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的94.46%,如果用这个数据来看的话,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还会低吗?

    

从贷款人数与缴存人数来分析。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14436人,计发放贷款3334.82万笔,占缴存人数的23.1%,如考虑贷款笔数中夫妻及共有权人共同缴存因素,享受贷款的人数占缴存人员比例估计会增加70%左右,也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人数占缴存人数达到40%左右。因为劳动力在变化、缴存人员住房及资金能力等情况各不相同,所以这个指标多少才适合也不能一概而论。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了近40%的城镇职工,占全国国总人口的10%。“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一项制度如果能公平普惠职工、老百姓最好。“砖家们”讨论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如多提些如何实现“居着有其屋”的正向言论更能惠及更多的“天下寒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