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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城市发展建设中的政治经济意义
来源: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胥春华 吕济 刘彬   编辑: 陈振华 时间: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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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维护城市社会和谐稳定

庞大的中低收入群体是城市橄榄形社会结构的基础形态和发展力量。中低收入群体稳定安居乐业了,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就有了可靠的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其根本价值在于为城镇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促进城市建设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就是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住房资金支持机制,其要义就是建立规模资金池,形成互助机制,开展政策性支持。

从政治经济学视角来看,这项制度通过强制储蓄与互助共济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金融保障模式。它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城镇单位和职工按工资比例共同缴存,既确保了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又明确了资金的个人所有权属性。从劳动力再生产理论看,住房作为劳动者基本生活资料,其成本理应包含在劳动力价值构成中。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性缴存,实质上是对劳动力价值中住房消费部分的制度化保障,使劳动者在住房消费方面形成长期积累。这种积累不同于商业储蓄的完全个人化,而是通过资金池的互助机制,为参与者提供政策性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支持,从而显著提升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支付能力。2024年,湖南省公积金贷款发放笔数中,中低收入群体占比为97.85%;而岳阳市的发放笔数中,中低收入群体更是高达99.79%

制度的核心是其互助性特征。住房公积金通过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运作方式,让暂时没有购房需求的缴存职工为有需求的职工提供资金支持,待前者产生住房需求时又能获得其他参与者的帮助。这种设计既突破了个人储蓄的局限性,又避免了完全依赖城市政府财政的不可持续性。从实践效果看,这种互助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可持续效果,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在当前城市房价仍然高居不下的背景下,公积金贷款仍然具备政策性低利率优势,为刚需家庭提供了实质性支持。近年来多地试点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政策,正是为了扩大这种收入群体的保障覆盖面;城市中的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通过自愿缴存公积金,积累住房消费能力,保障他们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稳定居住。截至2024年末,全国已有超过10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24万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或购房,解决了住房问题。

从更宏观的层面看,制度的政治经济学意义还体现在其对城市社会结构的调节作用、对城市整个住房市场的平衡作用。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通过差别化信贷政策(如保一限二禁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完全市场化带来的住房资源分配失衡,既保障城市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又抑制投资投机,较好平衡了效率与公平。2024年全国公积金贷款的发放笔数中有86.86%为首套房。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基础选择和保障路径,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进程,优化城市住房供给结构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引入,巧妙地将住房消费纳入劳动力价值构成,通过强制性储蓄形成住房专项基金,既保留了社会保障属性,又培育了职工自主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促进了住房供给结构的转变;为城市住房商品化改革提供了理想路径,为优化住房供给结构提供了动力。在城市住房市场化初期,这种强制性积累显著提升了城市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使大量城镇公有住房得以顺利出售,解决了城市财政兜底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困境。数据显示,到1998年全国住房自有率已超过50%,较改革初期完全福利型住房兜底有了质的飞跃。同时,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特征有效对冲了市场化带来的房价上涨压力,使普通职工能够承受商品房价格。这种政策性金融+市场化供给的组合,成为城市住房双轨制改革成功的关键。

随着改革深化,住房公积金发挥了差异化金融杠杆功能,不断促进城市住房结构体系的优化,反映了其在城市住房体系中的核心地位。除偏向首套刚需住房外,2024年以前,政策重点引导住房建设向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倾斜,推动了住房供给结构与大众需求的匹配。1998-2010年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比超过60%,有效促进了住宅产品的合理化。2023年全国公积金贷款的发放笔数中,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占比达到了90.61%。这种政策导向促使开发商调整产品结构,间接推动了房地产行业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型。

同时,制度通过项目贷款和增值收益上缴等方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弥补了市场化开发的不足,形成了商品房与保障房协同发展的供给格局。2009年以来,全国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累计向373个试点项目发放贷款872.15亿元,支持建设保障房近7000万平方米,解决了约11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困难。而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城市廉租房建设的机制,也实现了住房资源在城市区域内的定向再分配。至2024年末,累计为公租房(廉租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8718.09亿元,为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稳定资金来源。

三、调节城市职工收入分配格局,提升城镇居民福利水平

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独特的设计机制实质性地提高了城镇职工收入水平,这种提升不是简单的工资数额增加,而是通过制度性安排优化了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从表面看,职工每月工资中需扣除一定比例缴存公积金,似乎减少了即期可支配收入。但单位同步缴存的同等金额实质上构成了职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这部分住房专项收入虽不能随意支配,但通过专项积累形成了长期住房保障资金,其所有权完全归属职工个人。

这种收入增加方式具有鲜明的政治经济学特征。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框架下,住房作为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生活资料,其价值补偿本应包含在工资之中。计划经济时期,这部分价值以实物分房形式实现;市场化改革后,则通过住房公积金实现了货币化转型。单位缴存部分实质是将原先用于建房投资的资金转化为职工个人账户积累,是住房消费价值返还给劳动者的制度体现。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公积金缴存免征个人所得税,职工实际获得的住房保障价值高于同等数额的工资增长。其现实意义十分明显。

制度运行中还产生了显著的财富增值效应。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远高于普通活期储蓄;在绝大部分时期,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要低1-2个百分点,这种低存低贷的设计形成了政策性利差补贴。以30年期100万元贷款为例,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约20万元,相当于间接增加了职工收入。这种补贴具有收入再分配性质,越是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的相对补贴力度越大。数据表明,公积金贷款家庭中95%以上为城镇中低收入职工,他们通过制度性补贴有效放大了住房消费能力。

从动态角度看,公积金制度还通过工资增长机制间接提升职工收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地定期调整缴存基数上限和比例,2024年,全国共有32个城市已将月缴存基数上限提高至3万元以上,而岳阳市月缴存基数上限则从2014年的9525元提高至2024年的19587元。这种调整保证了职工的住房积累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形成了制度化的收入增长通道,促进了城镇职工福利水平提高。

从更宏观层面观察,公积金制度对职工收入的提升不仅体现在个体层面,还通过住房财富效应促进了整体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研究表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资产积累速度显著快于无公积金支持家庭,这种差异在中长期将转化为明显的收入差距。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住房市场的资本属性,但从保障劳动者分享发展成果的角度看,公积金制度确实为普通职工参与财产积累提供了制度通道。

四、释放城市居民住房消费潜力,助推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的核心安排,在促进城市房地产发展、推动城市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多层次的积极作用。从宏观经济运行角度看,这一制度通过住房消费与投资的良性互动,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引擎。公积金制度通过释放长期压抑的住房需求,为城市房地产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不仅创造了新的投资增长点,还带动了建筑建材、家居装饰等传统产业升级。这种拉动效应不仅体现在住房建设本身,还通过乘数效应扩散至整个经济体系。研究表明,每100亿元公积金贷款投入,可带动上下游产业增加约300亿元产值,创造近10万个就业岗位,这种杠杆作用在经济增速放缓时期尤为珍贵,它能够随着城市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动态调整其作用方式,持续为城市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

从资金循环角度分析,住房公积金构建了城镇居民储蓄向住房投资的转化通道,优化了社会资金配置效率。与普通银行存款不同,公积金归集资金专项用于住房领域,形成了缴存-贷款-还款-再贷款的闭环流动模式。截至2024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约16.49万亿元,支持近5000万户家庭购房。这种定向信贷机制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领域,避免了金融空转风险。特别是,公积金贷款平均期限长达20-25年,为住房市场提供了稳定的长期资金支持,平抑了市场波动。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和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投放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尤为凸显,成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政策工具。

制度设计中的消费刺激机制也颇具特色。通过强制储蓄+低息贷款的组合,既培养了居民长期储蓄习惯,又降低了即期住房消费门槛。这种设计巧妙解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消费的双缺口难题——短期支付能力不足与长期积累机制缺失。数据显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购房时间平均比完全依赖自有资金的家庭提前5-8年,这种消费前置显著放大了住房市场的有效需求。同时,公积金提取政策对租房这类衍生消费的支持,进一步释放了住房产业链的消费潜力。2024年全国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消费提取金额达2720.57亿元,在提取业务量中的占比高达27.04%,成为后疫情时代消费市场的重要稳定器。

在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公积金制度还通过支持人才安居促进了城市创新经济发展。多地城市出台的人才安居政策中,公积金缴存使用优惠政策升级是核心内容之一。如岳阳市对高层次人才放宽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杭州对重点产业人才提高缴存比例补贴,这些措施有效降低了创新人才的居住成本。这种人才支持机制为城市产业升级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形成了住房保障-人才集聚-产业创新的良性循环,为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五、健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城市民生保障功能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填补了传统社会福利制度在城市住房保障方面的空白,形成了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衔接的社会保障系统。从制度内核看,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性储蓄特征构建了个人、企业与国家三方共担的保障责任框架,既避免了完全国家福利模式下的城市财政压力,又克服了纯市场化保障的不确定性,这种国家引导、个人积累、社会互助的保障模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实践创新。

制度的保障功能首先体现在覆盖范围的动态扩展上。从最初仅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逐步扩展到城镇各类企业及其在职职工,再到近年来试点纳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市民群体,公积金制度的包容性不断提升。体现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时代适应性。截至2024年,全国实际缴存职工人数达1.76亿,在城镇就业人口中的覆盖率达到37.21%,使更多群体能够便捷享受住房公积金保障权益。

住房公积金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作用还体现在其与其它保障制度的协同效应上。作为专项住房保障安排,公积金与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形成互补关系:一方面通过个人积累提升职工自主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减轻政府直接供给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增值收益上缴支持廉租房建设,为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体提供托底保障。这种自助+互助+公助的多层次设计,使住房保障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从保障质量来说,公积金制度通过专业化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住房公积金实行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治理架构,有效防范了资金挪用风险。资金运用严格限定于住房消费领域,主要投向风险可控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长期保持在0.03%以下的极低水平,远优于商业性住房金融。

六、服务城市治理现代化目标,彰显制度独特政治价值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展现出独特而深刻的制度价值。从治理结构看,这一制度构建了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多元共治格局,体现了现代治理体系的核心特征。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制度的现代化治理特质尤其体现在其数字化公共服务转型方面。近年来推行的互联网+公积金建设,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实现了业务办理从多门跑一网通的革命性转变。湖南岳阳湖北荆州率先试点的异地业务通办机制,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省级政务平台,使跨省市转移接续办理时间从30天压缩至即时办结。这种以技术创新驱动治理效能提升的实践,充分体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现代治理理念。截至2022年,全国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率平均超过80%,部分发达地区达95%以上,这种高效率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为其他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从法治化进程考察,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轨迹本身就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生动缩影。从1991年上海试点时的政策性文件,到1999年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现法制化定型,再到2002年、2019年两次修订完善,制度始终沿着法治轨道稳步发展,使制度治理更加开放包容。

在应对风险及突发事件和经济波动上,制度的弹性调节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对社会风险的稳定和化解作用。新冠疫情暴发后,住建部迅速出台政策为企业减负,为职工还贷解难,疫情年全国累计为33.6万家受疫情影响企业办理缓缴,涉及职工约1800万人,缓缴金额超过300亿元,这种精准施策能力体现了公积金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独特价值。在资金风险防控层面,公积金制度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现代化监管体系,将传统管理经验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实现了治理能力质的提升,使公积金不良贷款率长期保持在0.03%以下的极低水平,创造了政策性金融风险管理的典范。

制度创新也是推动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引擎。面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流动、就业形态变化等新挑战,公积金制度展现出快速的适应性创新能力。针对新市民群体设计的自愿缴存政策,打破了传统劳动关系限制;适应灵活就业特点推出的按月缴存、弹性基数等创新举措,体现了治理方式的包容性发展和治理理念模式的深层次变革,反映了制度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