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国务院办公厅也于同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维护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实现市场主体发展的坚定信心,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为市场主体发展“加油”、“减负”的坚定决心。
为市场主体“加油”,加的是市场主体实现发展必须之“油”;为市场主体“减负”,减的是市场主体本不需承担之“负”。“加油”“减负”均须有度。度即法律法规之规定。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市场主体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冲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于是有些专家学者以为市场主体“加油”“减负”之名提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认为住房公积金加大了企业的负担,要求取消住房公积金,掀起了又一次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必要性的大讨论。
住房公积金真的是市场主体不应承担的负担吗?非也。
其一,住房公积金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主体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各类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长期缴存。无论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都将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基本养老制度、基本医疗制度并列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何专家学者、企业家不说为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市场主体不应承担的负担?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但这并不妨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法律地位和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就实现了全覆盖吗?据人社部发布的《201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年末全国城镇就业人员44247万人,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31177万人(不含参保离退休人员12310万人),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0543万人,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25478万人。甚至个别专家认为应以企业年金取代住房公积金,殊不知截至2019年末全国仅有9.6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仅有2548万人。不说与全国1.23亿户市场主体相比,就是与占全国14881.38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69.99%的企业职工,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其二,住房问题从古至今都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住房公积金作为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在解决和改善缴存职工住房中发挥了其他金融产品无可替代的作用,2019年年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61%。如此市场占有率哪一家金融机构可比?古代先贤尚有“安得大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情操,我们如今学贯古今的专家学者、事业大成的企业家难道就没有这种担当吗?
其三,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一直在高位运行。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低,造成大量资金沉淀,是部分企业家和专家学者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另一借口。果真如此吗?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全省共归集住房公积金799.12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96.27亿元,而办理提取480.10亿元(占当年归集额的60.08%),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6.68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75.90%(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仅仅保持了收支平衡。就全国而言,2019年,全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3709.67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101.44亿元,办理提取16281.78亿元(占当年归集额68.67%),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139.0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5.48%,也仅节余了1000余万元而已。而同期全国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节余了3691万元。
其四,住房公积金惠及人群日益扩大。2019年,在全国新增的1877.78万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农业转移人口及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982.12万人,占全部新开户职工的52.30%,住房公积金帮助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作用更加凸显。全国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86.04万笔,为5648.56万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办理人数就达4951.85万人,直接受益的人数达到6000余万人(个人住房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发放),占全部缴存职工的40.84%。而2019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新增人员107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2310万人,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28.31%。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也更加规范,据《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全国共审计出12省有2000多人发生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现象,涉及金额为5.09亿元;同期,审计出13省向不符合条件的1526人发放了养老金4709.3万元,5省多报参保832万人次,多获中央财政补助23.64亿元,骗取套取医保6712万元,通过重复或超标准收费等多支出1.01亿元。
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企业家要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带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只有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才能真正得到社会认可,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企业家。……关爱员工是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
笔者不禁想要在此高声呼吁:请市场主体履行好自己的法律义务!请企业家尽好自己的社会责任!请真正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作者:俞慧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