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持续扩大与资金规模的快速增长,部分地区公积金贷款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逾期乃至形成不良资产的现象。传统的催收、司法介入等处置手段在效率、效果上面临挑战,在此背景下,如何高效处置不良资产已成为维护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提升运行效率、保障制度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住房公积金不良资产认定标准与处置挑战
(一)认定标准
目前暂无针对公积金不良资产的明确分类文件,参照《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类管理办法》五级分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建议将公积金不良资产认定为:借款人逾期未还贷款,经法院诉讼执行后存在回收困难或损失风险的债权及相关抵押物。
(二)处置困境
核心矛盾在于政策工具短缺与考核机制束缚。公积金中心处置手段局限于司法诉讼、担保机构担保,叠加省内逾期率刚性考核,实操难度大。
1. 司法处置低效。诉讼+执行周期最短9个月,易导致逾期率统计上升;抵押物多为职工唯一住房,法院需兼顾居住需求与社会稳定,执行力度不足。
2. 呆账核销不畅。财政部《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流程繁琐、认定严苛,法院对唯一住房出具"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裁定,因抵押房产客观存在,难以满足核销条件,省内至今无个人贷款核销案例。
3. 第三方担保有限。多数中心无担保机构且不予增设;担保代偿仅转移表内风险,未实际化解,还需承担担保费用,存在代偿能力不足的潜在风险。
4. 资产流动性缺失。已核销呆账催收成本高,未核销不良资产长期滞留表内,占用可贷资金,无法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价值回收。
二、完善处置的建议
(一)制定省内核销细则。依据财政部暂行办法,由省住建厅会同财政厅制定实施办法及操作规程,明确"唯一住房处置后仍无法回收"等核销情形,破解实操难题。
(二)探索多元化处置。参照银登中心不良贷款转让规则,一是开展互联网单笔转让,经审批定价后通过平台发布信息,吸引竞价回收资金;二是批量转让至资产管理公司,以第三方评估价报管委会审批后转让,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三)创新联动机制。构建"公积金+财政+住建"模式,协调法院、借款人,用公租房建设补充资金收购抵押房产,转化为保障房或租赁房源,既解决逾期贷款回收,又补充住房供给,实现"僵化资产"向市场"活水"转化。
关于当前住房公积金不良资产处置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