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1年,这一制度迅速在全国推广开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社会各界开始关注住房公积金,有关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关注度逐年递增,这与广大缴存职工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就是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的差额。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国家债券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和委托手续费支出。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和支出中,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占绝大部分份额。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建立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如2017年度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业务收入76553.20万元,业务支出48095.10万元,实现增值收益28458.10万元。增值收益分配情况: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338.7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358.0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761.28万元。管理费用支出17168.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8.74万元,公用经费315.87万元,专项经费15833.5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档案等综合业务用房、设备专项经费)。经济不断发展,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也会出现无法满足时代发展需求的情形,若不能及时解决,必然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顺利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也将影响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如何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与时俱进,让公积金产生更大效益,笔者基于此作如下分析:
二、现行分配工作存在的问题
(1)分配用户不恰当。就目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工作现状来看,很多公积金中心都将获得的公积金增值收益用在廉租房建设之中,容易引发一系列的权属争议。这一现象本身来说就是将工薪阶层的间接差价收益转移给了更低收入的人群,这个时候也就会在无形之中促使住房公积金制度需要承担解决低收入工薪阶层基本住房问题责任,这也就无法真正有效的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价值有效的发挥出来。此外,很多增值收益分配管理者,在分配过程中没有考虑到管理中心发展这一问题,进行大额固定资产投入运作的时候,没有合理地使用合法渠道,亦或购买技术和设备时缺乏前瞻考虑,这些也直接加大了分配的不恰当与不合理性。
(2)提取比例不合理。目前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工作中,除了分配用户不恰当之外,提取比例不够合理也是较为显著的问题之一,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在为各类风险制定应对方案时,未结合实际需求来进行分配与处理,具体的提取比例未完全按照各省财政厅所制定的方案来实施,在这种情况下,提取比例和所贷款项目的实际风险未能进行直接挂钩,这也违背了设置风险准备金本身的初衷。其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过程中,也很难把控管理费用提取标准,条例中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需要严格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来进行提取,但是却没有对略高的比例或金额进行明确。例如,部分公积金中心在提取管理费用时,并未结合其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为能通过财政部门的审批即可,这样的操作模式必然会造成分配时提取比例的不合理性和不确定性。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工作的措施
(1)对分配用途进行合理调整。增加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合理性,首先要对分配用途进行合理调整,对分配用户加以区分和明确,即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开展更为细致的资金分配活动,将增值收益用途进行明确,明确其为发展基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配套补贴基金、贷款贴息基金等。以贷款贴息基金为例,贴息贷款这一互助性政策贷款可用于特定大众群体,对商业住房贷款进行贴息,弥补公积金放贷资金的不足;而对于配套补贴基金,在分配过程中可将其用于居住配套不足的小区;实施合理的补偿方式,对长期存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者给予资金补偿,维护只存不贷者的利益;这样就能有效的鼓励员工积极主动的进行公积金缴纳,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环。
(2)对提取比例进行合理规范。为使得公积金增值收益能合理分配,构建灵活且有效的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是较为重要的一项举措。为此,笔者认为在分配过程中,可以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同逾期贷款率来进行不同级别的分类,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风险准备金比例,进而开展合理预算与分析,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工作有序进行,最大程度上规范提取比例。
(3)对相关配套体系进行完善。增强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合理性,完善相关的配套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为此,相关部门一定要对现行的财务核算方式进行完善,积极设定管理中心运行成本费用以及管理人员费用科目,以此来构建出新型的住房公积金发展基金,促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工作的有序实施与落实。此外,在进行贷款贴息管理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对贷款贴息对象进行明確,结合实际构建出规范的贷款贴息审批制度,对各个地方公积金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规范。例如,政府部门可出台一套相应的指导方案,下级单位按照相关方案来展开分配工作,再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分配考核,确保分配工作有序开展。
(4)保护公积金缴交职工的合法权益。除了上述几点之外,还需在发展过程中保护好公积金缴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发挥住房公积金价值的重要举措。“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为加强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工作质量,大幅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必须确保缴存职工数量和质量的增长,也必须确保增值收益分配的合理。国务院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缴交职工依法享有条例中所规定的所有合法权益,就目前我国城市与乡镇廉租房政策实施情况来看,不难发现部分入住人员并不是或不完全是住房公积金缴交职工、或真正存在住房困难的人员,申请的条件和程序的公开性及透明度还不够合理,公积金缴交人员权益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为此,在进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时候,一定要有效的落实保护公积金缴交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相应的保障制度体系,提高增值收益分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廉租房、贷款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要想有效改善这一现状,管理过程中应制定统一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管理标准,实现标准化管理,这样才能有效保障住房公积金缴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工作的有序实施和开展。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不仅有利于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也使得住房公积金这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同时,更兼顾到地方经济持续平稳的增长,为城市的稳定发展、改善百姓居住条件、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党虹. 探讨如何完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机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3(24).
[2]徐扬.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分配方式的探讨[J]财会学习,2016(8):18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