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nd

让更多人实现安居梦——深圳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侧记
来源: 中国建设新闻网   编辑: 陈振华 时间: 2024-11-14
分享到:

2021年1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广东省深圳市成为全国首批六个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同年7月,《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发布实施,非强制缴存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在深圳市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深圳市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各类就业群体的全覆盖。三年多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深圳中心”)紧紧围绕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在深安居的目标,通过一系列试点政策设计和实践探索,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灵活便利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对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24年10月底,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开户9.47万人,累计实缴7.48万人,累计缴存6.88亿元;灵活就业人员累计提取2.68亿元;累计为2155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贷款20.43亿元。

政策“活”——灵活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切实掌握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需求,在政策设计之初,深圳中心通过开展系列调研,结合深圳市情,制定了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创新了业务及服务模式。

设置较低的参与“门槛”。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深圳市还将非强制缴存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就业人员纳入自愿缴存范围,允许强制缴存单位缓缴期间职工可自愿缴存个人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真正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愿缴尽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社保等条件限制,可在与深圳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时自主设定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与其纳税情况挂钩,灵活就业人员能够根据自身和家庭的财务状况以及购房计划灵活调整缴存金额。

提供灵活便利的使用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自愿缴存协议提取个人账户部分或者全部余额,用于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等。同时,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部分新市民和青年人“先租后购”的住房消费特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费用,在购买住房时,还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满足不同住房消费阶段租、购两方面的资金需求。

给予利息补贴和税收优惠。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深圳市对于试点政策施行两年内自愿参与缴存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了一次性利息补贴,共为3.12万名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结付缴存补贴57.86万元。为进一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负担,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依据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政策在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截至2024年10月底,预估累计为1.49万名灵活就业人员抵扣个税4502.72万元。

强化与已有政策和业务的有效衔接。为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权益,深圳中心在制定政策和业务流程时,尽可能与强制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流程衔接,最大程度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便利。例如,政策上,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时不受身份转换影响,从强制缴存转为灵活缴存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在强制缴存期间的缴存月份与账户余额均可纳入合并计算,充分考虑其贷款申请时的累计实际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业务流程上,基于已有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流程,结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进行补充、完善和优化,有针对性地提高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办理效率。

服务“优”——各项业务可全流程网办

为便利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深圳中心建立了“以线上渠道为主、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业务办理模式。

开户缴存全流程网办。针对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的特点,深圳中心特别强化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的线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在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市民中心平台就可以随时随地办理开户业务,实现7×24小时在线托收。同时,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的支付需求,将数字人民币技术深度融合到业务系统流程中,实现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全流程网办、一次性办结,资金“秒到账”。

持续强化线上服务功能。为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办理成本、增强政策吸引力,除了在线开户和缴存外,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信息变更、账户封存和启封、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后变更业务等均可全流程在线办理完成。截至2024年10月底,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率已达95%。除选择高效便捷的线上办理方式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自主选择在全市近280个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各项业务,满足网络操作不便或有其他业务办理困难人群的业务办理需求。

提供多元化政策宣传服务。为更好将政策精准送达灵活就业人员群体,深圳中心积极选择个体工商户、直播行业等灵活就业人员聚集的产业园区或大型居住社区,通过社区宣讲,在公交车、快递柜等多渠道投放宣传视频、海报,举办住房公积金政策游园会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以“毕业季”为契机,深入高校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宣传解答灵活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提高试点政策知晓度和普及率,并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和深圳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宣传,及时全面深入向市民解读政策。

作用“强”—— 促进安居稳业和经济发展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的推进为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支持。覆盖广泛、缴存灵活、使用方便的试点政策能够较好地适应当地社会发展特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有效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安居稳业。据统计,灵活就业人员在使用住房公积金租购住房方面有着较高的使用频率,截至2024年10月底,累计支持2.81万灵活就业人员使用22.9亿元住房公积金在深圳市租购住房。

有力支持新经济和新业态就业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直播/短视频领域、物流仓储、数字营销设计、共享交通、餐饮配送等群体在内的新经济和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租房提取人数占比为64.46%、贷款人数占比54.89%,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新经济、新业态人员租购住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动跨区域业务协作。深圳中心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在致力于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积极推进数据互联共享,实现业务系统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系统直接对接,为灵活缴存数据共享及跨区域数据协查奠定了基础。

灵活就业“金”相伴,无忧积累“圳”安居。深圳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优化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进一步探索拓展试点的深度和广度,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更好助力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