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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最公开的惠民制度
来源: 住房公积金论坛   编辑: 陈振华 时间: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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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公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心程度显著提高。顺应时代潮流全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实施政务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象征。自《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发布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已经处于一个新的高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成为当前最为透明的一项民生制度。
 
一、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得到普遍重视
 
国家对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2007年,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刚公布,原建设部就立即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针对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等及时作出安排,为全面实施信息公开提前进行谋划和准备。要求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或专人具体承办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相关事宜。
 
党的十八大以后,住建部把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的重要抓手,持续强力推进。2015年,住建部在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首次发布成功的基础上,就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责任主体、披露内容与方式、审查与监督机制等,再次作出明确规范。省级监管部门据此积极组织实施。举办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权威解读信息内容、相关术语和指标体系,统一指标口径和计算方法,为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提供了具体政策依据。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岗位职责上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部门,细化责任并落实到人,进一步夯实了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基础。
连续六年的年度报告发布实践证明,信息公开对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督促作用,有效保障了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密切党和人民群众关系,改善基层一线形象产生了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的内容非常广泛
 
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采用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形式。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指引》中均做了具体规范。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调整、业务办理和服务措施变化等重大事项。与事关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相比,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的内容十分广泛、细致,体现了多维度披露,全面公开的时代理念。
 
(一)制度公开。与其他行业信息公开相比,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的内容十分广泛。作为一项国家制度,其制度目标、基本职能、适用范围、覆盖人群等,通过国家法规形式向社会彻底公开。行业通过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解读制度要义,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政策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等,通过文件、网站等媒体向缴存单位和个人主动公开。
 
(三)机构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决策机构的设置、职能,包括公积金中心内设机构、分中心和管理部、负责人名单,对外办理业务的网点地址、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办公时间;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设置、职能和工作规则,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姓名、职务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章程、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的设置、职能和联系方式;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名称等,都全面公开,接受监督。
 
(四)运营公开。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办理时限、运营方式、运营状况及重大决策事项等,通过年度报告等方式,多维度全方位公开。
 
(五)服务公开。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平台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贷款)、归还(还贷付息)、业务办理时间及其要求等事项,通过机构业务指南、宣传手册、服务指引向缴存人公开。
 
(六)监督公开。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和服务监督的公开,包括监督平台、监督方式、监督人员组成、监督机构权限和相关处罚措施等。
 
(七)财务公开。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收支、管理费用、收益形成及其分配等财务事项,通过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包括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增值收益分配情况等。
 
制度公开、政策公开、运营公开、服务公开、监督公开、财务公开是住房公积金行业全方位、立体式、多维度实施信息公开的独特亮点,与其他行业相比,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广泛,项目更加完整。可以说,住房公积金是当前信息公开实施中,内容最广泛、最有深度的一项制度。
 
三、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的项目十分细致
 
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不仅内容广泛,而且项目细致。比如在涉及增值收益方面、不仅横向上公开增值收益构成的大类信息,纵向上还彻底公开增值收益分配的信息。对构成业务收入、支出的各个项目均全部彻底公开。与此同时,还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公开分析结果及其差异原因。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中,对以解决住房为目的的首套房贷和以改善住房为目的的二次房贷,对购买住房的面积、贷款购房者的收入阶层等信息,都通过大数据进行加工汇总和分析,向社会公开,为研究者提供可靠的一手资料。住房公积金在信息公开的内容、项目、层级方面的详细程度,是其他行业目前所没有达到的。
 
四、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的质量完全可靠
 
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在遵循真实、及时、完整和便民的原则下,各地全部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的审查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确保信息质量的准确可靠。
 
(一)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了信息质量。对外公开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必须经一定程序审核、审批,程序上保证了信息质量。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发布的年度报告,必须经当地政府审计部门审核,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发布。省级住房公积金年度运营报告,须经住建、财政、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三部门会签,才能发布。国家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运行报告,须经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会签发布。相比一家机构自行独立发布,住房公积金行业公开的信息更为客观。
 
(二)规定的发布平台确保了信息权威。住房公积金年度运行报告的发布,必须是地方或国内主流媒体,包括各级政府公众信息网、当地主要报纸、行业核心期刊、部门网站(财政、住建、人行官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行业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平台,从而确保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的权威性。
 
(三)限定的发布时间确保了信息及时。住房公积金年度运行报告是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的综合性报告,信息量大,体现了一定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的全貌。在信息公开的时间上,由下到上依次逐级公开。设区市、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的时间最迟分别为下年的3、4、5月底,确保了信息及时公开。
 
五、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获得普遍肯定
 
在2018年进行的新市民住房问题调查中,新增了一些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调查题目。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透明度、政策公开程度问题,在已经建立这一制度的人群中,回答都是“透明度高”“彻底公开”;在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在群中,回答都是“明白”或“比较熟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计算、提取条件、结息方式和贷款政策”。在新冠疫情期间,前来现场办理业务的较少,大多数都通过网络进行线上业务办理。许多缴存人说,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多少、年度结息多少、个人账户余额多少我们自己都能计算。什么情况下能够提取和贷款,政策我们都知道。许多受访者还表示,“其他社保账户如果能像住房公积金一样政策完全透明,信息彻底公开就好了”。 
 
六、有效机制确保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此,住建部提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机制。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和住房公积金中心法定代表人对所公开的信息负责。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承担对本管理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同时,确定了责任处罚措施,凡不依法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义务或不及时更新有关信息的,公开不应公开的信息的,公开虚假信息或信息有误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要求建立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评议。发现不按规定公开信息或公开虚假信息,侵犯缴存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并依据有关规定和管理职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从而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有序开展。
 
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充分维护了缴存职工的权益,有力保障了缴存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关注度,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行业的影响力,对推进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支持作用。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必将继续保持优势地位和领先水平。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信息公开,必将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强力的保障和支持作用;住房公积金行业必定能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何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