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本文围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落实落地,系统探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方向与实践路径。全文从城乡共治、公共服务、城市更新、住有宜居四个维度,深度剖析“非公职工与灵活就业全覆盖”“代际互助提取”“农房公积金试点”等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实践,提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从“城镇干部职工专属”向“城乡就业人员普惠”转型的框架体系,并主张通过法律保障、数字赋能、服务下沉、高效监管等根本性、前瞻性改革举措,使住房公积金成为助力“住有宜居”和推动城乡共建共治与融合发展的重要住房制度安排。
引言: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时代使命
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近30年的高速发展,当前面临着覆盖不均衡(2024年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实缴比例不足2%,非公企业职工建制缴存难度越来越大且维权信访问题越来越多)、功能单一、逾期治理难、资金使用效能低等诸多挑战,与共同富裕要求的普惠性、共享性存在显著差距,与新时代建设人民城市的要求也有很大差距。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有必要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功能进行再定位,从传统的部分职工住房保障工具,转型升级为全体就业人员共享的住房保障制度,助力“住有宜居”和共同富裕,推动城乡共建共治与融合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浙江省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率先探索住房公积金制度集成改革,比如说湖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模式覆盖近4万人,金华设立全国首个农村公积金试点,杭州推动“公积金服务下沉”等实践,为破解城乡住房保障失衡助力城乡共富积累了宝贵经验。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24年以来,围绕服务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全方位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推出降低首付比、优化租房提取方式、全面放开可取可贷政策、助力人才引进与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惠民政策,得到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众的充分肯定。全国各地的这些探索,充分揭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住有所居”制度保障,降低居住成本,助力城市更新,支持社区治理,提升宜居水平,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探索适应城乡共建共治与融合发展的住房公积金变革之路,为共同富裕提供住房公积金视角的制度保障体系。
城乡共治:住房公积金普惠性制度创新
城乡共治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打破户籍与就业形态束缚,为构建全域覆盖的普惠性住房保障体系做贡献。
一、城镇非公企业职工缴存建制占比突破六成。据年度报告数据,全国非公企业等其他类型职工缴存比例由2014年的40%增加到2023年的80%左右,其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的缴存比例由12.74%增加到62.15%,增长了4.88倍。2024年全国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分别达2.08万亿元和1.3万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了3.64倍和1.97倍,年度受益缴存人达6000余万人。在推进非公企业职工缴存建制方面,各地探索了不少好的做法,有的采取低门槛切入与渐进式覆盖,先在规模以上、管理规范的非公企业试点,再推广到小微企业,先为企业管理层职工缴存建制,再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扩展到其他员工;有的通过多部门协同,从企业年检年审、劳动合同签订等源头嵌入,并采取财政贴息、信用贷款等措施激励非公企业建制缴存。
二、灵活就业群体制度化覆盖。近年来,江苏省出台缴存比例设置、政府补贴帮扶、自愿提取灵活退出等政策,实现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全覆盖”,全省近2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达4.67亿元。浙江省湖州市积极构建“缴存自由、贷款贴息、补贴激励”三位一体机制,允许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灵活就业者按需选择缴存比例与频次,并实行贷款额度与缴存贡献挂钩,累计为3.9万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发放贷款28.6亿元,支持住房消费111.9万平方米。截止2023年末,全国13个试点城市有49.37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制度覆盖范围。灵活就业群体的制度化覆盖,为扩大制度覆盖面和推动住房公积金功能定位从“部分职工住房保障”向“全体劳动者住房保障”转变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农村户籍人口纳入制度体系。2021年8月,金华市作为浙江省首个“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综合改革试点”,出台《集体土地上住宅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最低缴存额的基数核算依据,规定农村户籍人口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享有同等权利,并通过“他套担保”“信用+承诺+抵押”等模式破解集体土地抵押权障碍,实现每平方米1800元最高100万元的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综合改革试点,通过公积金制度优化再分配红利,扩大了对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农村居民)的住房保障覆盖,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助力城乡共同富裕提供了宝贵经验。
公共服务: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络重构
过来,各地通过服务终端下沉、数字赋能和区域协同等措施,重构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体系,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
一、住房公积金服务终端全域覆盖。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基层服务终端网点建设,江苏省常州市上城社区开展“政策进网格”行动,在弘阳上城等小区设点宣传,协同兰陵街道建立开户帮办机制,发放指南150份,实现缴存“社区办”,该模式推动服务从政务大厅延伸至邻里中心,缩短了城乡居民的服务获取半径。江苏省宿迁市通过“公积金+银行”战略合作,浙江省湖州市通过整合政银合作资源,建立“银行主推、政策引导”扩面模式,委托银行网点承办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业务,有效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的公共服务社会化供给效能。
二、数字化转型破除区域壁垒和信息孤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深度实践取得成功经验,“长三角”地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等8项服务实现了跨省通办,浙江省金华市2023年通过“亮码可办”替代纸质证明办理业务168笔,数字鸿沟的消弭破解了外来务工者享受住房公积金属地化服务的难题。湖南省湘潭市建立与19个职能部门及合作银行的数据共享平台,9项公积金提取业务和4项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了“零资料”办理,典型经验入选湖南基层改革探索100例。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转型,为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包容性普惠性便捷性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服务社会弱势群体托底保障。浙江省湖州市对民政四类人员实施“低缴免缴、低保提取、贷款贴息”政策,累计为7400户家庭贴息1100万元,实现了“支出型贫困”与“居住贫困”同步缓解。设立“老人专柜+绿色通道”,提供方言服务、代办提取,破解数字弱势群体服务障碍,为住房公积金制度从效率优先转向公平与温度并重提供可复制模板。跟上数字时代步伐,积极构建“数字身份+区块链存证”的住房公积金跨域结算平台,探索住房公积金积金与城市公共服务(医疗、教育)兑换机制,全面提升居民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综合价值。
城市更新:住房公积金赋能空间治理
住房公积金制度主动支持和参与城市更新,既是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一、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近年来,北京、上海、重庆、宁波等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纷纷出台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24年,全国支持6.53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0.43亿元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善,改善居住环境。河南省洛阳市2025年8月创新推出“装修改造提取”,对领取政府“焕新补贴”的居民,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厨卫改造费用,财政补贴部分可抵扣自付金额,此举将住房公积金注入城市微更新链条,激发了居民自主更新意愿。住房公积金通过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参与城市微更新和社区空间品质提升,为住房公积金助力城市更新提供了实现路径。
二、物业费提取助力小区治理。最近,很多城市出台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相关政策,得到了广大公积金缴存人的广泛好评。河南省洛阳市规定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不超过2400元用于支付物业费,如果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取范围还可扩大到子女、父母,五年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5000元。湖南省岳阳市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不超过3000元用于支付物业费。贵州六盘水每年最高可提取2000元,黔南州每年每户提取不超过3000元,用于支付物业费。这种住房公积金用于物业支出政策,拓展了住房公积金的功能,降低了公积金缴存人的安居生活成本。
三、为绿色低碳住宅建设赋能。近年来,各地陆续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绿色低碳建筑发展政策,以贷款额度上浮为核心,辅以配套激励措施,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可复制可推广政策举措。福建漳州、广东惠州、浙江金华等城市,对购买绿色低碳住宅(或绿色建材应用达标项目)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北京市采用固定额度上浮机制,二星级绿色建筑上浮20万元,三星级上浮30万元,超低能耗建筑上浮40万元,装配式建筑按等级上浮10-30万元。这种通过“贷款额度上浮+多维度配套激励”的住房公积金支持绿色低碳住宅政策,不仅很好的推动了住宅建筑业的绿色低碳转型,而且充分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升级需求。
住有宜居:居住品质升级保障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住房公积金积极响应人民群众从“有房子住”向“住好房子”的需求跃升,提供全周期的居住品质升级保障支持,正当其时。
一、购房支持政策全面优化升级。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自2024年12月起,对贷款申请条件由“认房又认贷”调整为“认房不认贷”,明确缴存职工在购房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不足两套住房的均可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允许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后还可办理对冲还款,不仅有效缓解购房启动资金难题,还进一步解决了购房者的后顾之忧,增强了缴存职工的购房意愿,2025年上半年办理“先提后贷”1153笔,占全部放贷笔数的82.71%,为购房群众办理提取9656.45万元、贷款4.3亿元。
二、人才安居与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支持政策。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公积金采取对留常就业青年人才提供“300元开户补贴+2500元缴存补贴+20万优惠贷款”的政策措施支持“青春留常”计划,并通过补充公积金机制允许自愿补缴提升贷款额度,2025年上半年为青年人才兑付住房公积金资助的覆盖面达37.4万人次。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针对新就业大学生、“二孩”及以上家庭和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基础上给予上浮,最高可贷额度分别达55万元、65万元和75万元,2025年上半年发放50万元以上的“上浮额度”贷款86笔4969.4万元。这些实践,充分彰显了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梦想上的重要作用。
三、支持“住有宜居”住房公积金政策多元化。推出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购并举的政策措施,全面提升无房职工的住房保障支付能力,2024年全国租赁住房提取人数达2257.44万人,提取金额达2720.57亿元。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全面优化租房提取方式,变“按年提取”为“按月提取”,2024年以来累计为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9955.8万元。推出“代际互助提取”政策,取消“可提可贷”业务的面积限制,切实增强了缴存群众的对“好房子”的住房支付能力。2025年上半年,该州办理互助提取168笔,提取资金1577.51万元,为购房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25笔3.92亿元,改善性住房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实现大幅度增长,充分满足了缴存人对“大房子”“好房子”的政策期盼与购房需求。
对策探寻: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实践路径
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探索实践,充分说明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要主动适应时代之变,围绕人民共同富裕和城乡融合发展目标,加速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从“城镇干部职工专属”向“城乡就业人员普惠”转型,满足更广大人民群众对“住有宜居”的现实需求。
一、修订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完善制度体系。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关乎社会公平与共同富裕的制度命题,全面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让住房公积金制度蜕变为普惠共享的住房保障基石。围绕住房公积金功能定位从“城镇专属”向“城乡融合”、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型定位,总结推广非公企业职工缴存建制、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村人口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实践成果,构建“差异化、低门槛、弹性化、强激励”的缴存建制机制。针对非公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建制难题,平衡招商引资与民生保障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财税杠杆联动、设立专项奖励基金、信用评级、信贷优惠、招投标加分、财政贴息等方式,创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建制激励机制。绑定劳动合同文本和企业证照年检年审,将住房公积金从就业源头嵌入普惠性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事业单位面临的“三无”困境(无权查企业账目、无强制执法权、无稳定执法队伍),积极探索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人社、市场监管、税务、工会等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机制,为全体劳动者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提供法制保障。明确适应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人才引进与成长等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领域、基本原则和政策边界,对绿色建筑、智能家居、适老住宅建设与改造(加装电梯)、老旧小区改造等提供多元化的公积金支持政策。探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定向支持保障房建设和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机制,助力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探索集体土地住房抵押权属地位实现机制。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与运维、逾期治理等保障业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纳入业务支出范围。
二、数字赋能助力住房公积金功能拓展,强化政策执行。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监管大平台,实现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信息互联互通,满足异地贷款账户还贷对冲处理需求,减轻缴存人异地购房还款压力,方便缴存人的自由流动就业,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落实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围绕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大模型等技术,强化数据资源利用,丰富数字化应用场景,助力城乡共建共治和城市更新,推进住房公积金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强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整合税务工资申报、社保参保、企业注册数据自动识别应建未建非公企业,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事项,提升公积金业务的网办能力,努力做到网上能办的“应办尽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数字资产功能,积极构建“数字身份+区块链存证”的住房公积金跨域结算平台,探索住房公积金与信用融资服务、城市公共服务(医疗、教育)兑换机制,全面提升居民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综合价值。鼓励开展“公积金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激活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住房资产,拓展借款人的财产性收入来源。探索开展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收益,反哺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和贷款贴息。
三、服务下沉与服务质量提升同步推进,增强群众“住有宜居”的获得感。强化党建引领,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和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地域文化特点构建各具特色的住房公积金人文环境。鼓励各地运用市场机制大胆探索“公积金+金融机构”战略互利合作模式,实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行业管理、资金管理、逾期治理与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相对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住房公积金远程网办业务服务部,将住房公积金服务终端从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延伸到乡镇基层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和各村社区服务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就近办”和“社区办”。采取政策解读、案例实证、维权实训等方式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力度,帮助非公企业算好“经济账”,引导非公企业摒弃“成本负担论”。面向职工讲清“权益账” ,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各地围绕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提升交流经验,互学互鉴,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通过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努力增加缴存群众“住有宜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围绕风险防控强化高效监管,提升资金安全运转效能。完善住房公积金资金监管运营机制,建立固定利差的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利率联动机制,建立与区域房价相匹配的贷款额度和逾期率控制指标动态调整模型,构建“房价—收入—缴存比例”联动算法,实现贷款额度、逾期率控制指标与区域房价之间的自动适配机制。鼓励围绕大都市圈构建区域性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互联共享与资金统筹机制,保持以地级市为单元的住房公积金区域差异政策运行机制,防止市场属性对“后发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吸虹效应”。针对非公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建制之后的系统风险,建立全过程风险管控机制。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合作联动,借助基层法院人民调解渠道和平台建立逾期贷款催收讼前调解机制,建立抵押房产的高效强制执行机制。按照责权对等原则将风险准备金的使用审批权下放给各地管委会,探索利用风险准备金回购抵押房产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风险准备金的作用与效能。支持各地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监管大平台加强对跨区域贷款账户的监管,开展跨区域资金划扣用于对冲贷款或者偿还逾期贷款。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数据的高效安全运用,统一接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标准。强化住房公积金运行内审监督机制与资金调拨审批监督机制,建立部门联合打击违规套取和骗提骗贷的运行机制,守住公积金缴存人的“钱袋子”。
综上所述,推进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落实落地,需要聚焦共同富裕,坚持“以人为本”“功能拓展”“绿色导向”原则,以“制度完善”“数字赋能”“服务下沉”“高效监管”等关键举措,搭建从“城镇干部职工专属”向“城乡就业人员普惠”转型的制度框架体系,助力城市更新,支持社区治理,提升宜居水平,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共同富裕路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宜居保障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