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全国各省市之间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合作的工作进度明显加快。2019年12月30日,粤港澳大湾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上线启动,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原所在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一次完成办理。2020年4月,川渝两地住建管理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双方将推进建立两地互认互贷等七大机制,推动两地公积金一体化发展。8月20日,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住建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省一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率先从9个方面开展合作,包括长三角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长三角地区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试点统一购房提取业务政策等。紧接着,武汉、长沙、合肥、南昌、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鄂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等城市,在公积金制度改革中,城市圈之间各城市将执行互认互贷政策,推行“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的“漫游”模式。
对这一可喜现象,有专家评论,如果住房公积金跨区域互认互贷这一新政得以顺利实施,将会进一步提高2亿多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水平,从而整体提高国民的住房获得感。
实际上,各城市之间的合作关系、一体化程度、经济水平等是公积金互认互贷能否释放价值的核心和基础,只有像长三角一体化下的各大城市间真正形成协作、资源共享的前提下,公积金互认互贷在各方面的效应才能最大化体现出来。
原因有两点:
第一,合作城市数量有了新突破,达到50城。
第二,合作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异地缴存互认,拓展到省内省际互认互贷、异地转移接续、信息核查共享等。
这,既满足了当前多元化的住房需求,又能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深度融合,使公积金互认互贷成为城市一体化重要抓手。如宁波就提出,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宁波时可累计纳入该市缴纳年限。
如此一来,公积金能更好地支持刚需和首套房的购置需求,流动人口参与公积金缴存的积极性将会得到提高。不过,也需同时防范有人利用此类政策,变相提取公积金到热门城市炒房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从现行的互认互贷的角度来看,在一个城市群内某地缴存公积金,并不代表就获得了在该城市群其他城市就有了购房资格。除了互认互贷外,购房者要跨区域使用公积金,基础条件必须满足所在城市具有购房资格。
因此,从公积金政策内容来看,敝人认为,未来公积金仍然有一定的改进和调整空间。
一是建议对首次置业的刚需群体只要首付款比例符合法规、还款条件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可以考虑不设上限,并且不应该受到个别城市单笔公积金发放额度限制。对于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适度给出上限,确保这项政策对缴纳人群和购房人群的公平,以提高利用率。
二是建议适度增加公积金使用范围,拓宽公积金用途。此外,在公积金使用上还应该把步子迈大一些,尽快推进公积金抵押贷款证券化。
最重要的是,各城市之间需要从合作关系、一体化程度等方面加大同城合作关系,这是公积金互认互贷能否释放价值的核心问题。
(本文作者:易群仁)
小议住房公积金“漫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