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关键阶段。财政政策不断更新,针对性持续增强。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安排是,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财政政策有史以来最大幅度的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以此帮扶企业经营并稳定就业。此外,政策考虑了财政的稳定性,把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等因素。可以说,全方位加强财政政策抗击疫情力度,成为当前政策部署的主要抓手。
从财政收入管理角度,特殊时期为企业减负担的办法正在更新。2018年全面减税降费实施以来,社会整体税费负担水平显著降低。2019年,财政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减税降费总额超过2.3万亿,月均近2千亿元。2020年,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全面减税降费政策未变。尤其这段时间在疫情冲击下,企业困难加大——各项负担增加、收益锐减。为了让减税降费马上帮助到受困企业和个人,微调减负政策迅速展开。因为已有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前提是企业有毛利润,如今一些企业还处于复工困难阶段,获利无从谈起,优惠措施自然需有所变化。还因为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减税部署,都需要有产品生产和个人收入。部分地区特别是疫情较重地区企业和个人也得不到这项优惠,已有措施无法直接起效。为此,在搜寻一遍还可以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的政策后,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能够有效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同样,住房公积金缓缴也是上述思路。大约半个月前,减免社保缴费的呼吁,就见诸于一些媒体和专业论著中。政策及时推出及时回应并满足了各方合理关切。
我们来细致看一下,两个月到四个月的“三费”减免对企业的减负幅度。从财政决算数据看,2018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约3752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约1171亿元,工伤保险约891亿元。三项合计约39583亿元,月平均收入约3299亿元。还是财政决算数据,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约3156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约91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约725亿元,月平均支出约2767亿元。上述数据说明,若按照2018年的支出基准不变,在三项基金收入大幅减免的情况下,2个月的财政相关支出要超过5500亿元。体制上,收缴和开支社保基金是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地方所承担的比重还要大一些。增支和减收带来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压力可以想见。其中还客观存在疫情所致经济增速放缓,造成财政收入困难的情况。所以,我们看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公报里提到了财政稳定性的因素。
从财政支出管理方面,帮助企业和个人可以在政府采购上多做文章。现阶段复工复产企业应当讲都是极大响应国家号召,阻击疫情的经济主力军。一些医疗器材和防护设备的企业早在疫情爆发之初,就开始全面投入到支持国家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战斗中。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和重要医疗设备至今仍是统一集中调配的物资。作为市场化的主体,这些企业除了能够通过生产急需物资维持经营,更大程度上还在履行企业国家、社会责任。但眼下,一些原材料价格成倍上涨,更麻烦的是,由于集中调配,一些企业得面临原有订单违约和存量客户流失的经营风险,未来生存状况堪忧。当然,疫情优先绝对应该。他们目前在帮助大家,政策也理应有所回馈。比如,政府在采购紧缺物资时除了依照已有的政府采购定价,是不是要考虑下现阶段企业的成本因素,注意锚定真实价格以市价购买。这样不仅能激励企业加快生产合格商品,还能为之缓解成本压力,为其解除后顾之忧。对于企业由于生产和转产防疫产品带来的其他损失,相关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还可以发挥更大作用。可考虑在未来适时提供更多支持,帮助相关企业重回市场正轨。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财政研究室副主任 何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