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说,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房改而生”,再具体一点,就是“因房改缺钱诞生”。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所以能成为“房改”突破口,最关键的原因在于它很好地解决了“住房供给短缺”和“住房需求不足”两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早期住房公积金主要为单位和政府住房建设提供项目贷款,有力促进了住房建设供给;另一方面,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的储蓄积累和低息贷款支持,有效增加了家庭住房支付能力,提升了住房消费需求,从而打破房改初期住房“供需双弱”僵局,有效推动了住房供需结合,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
新形势下的住房公积金改革,首当其冲的是重新明确制度的功能定位,为今后的制度改革和政策设计提供指导和依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正在纠正此前“重市场、轻保障”的住房发展模式,试图通过大力增加政策保障性住房供给来满足中低收入工薪阶层的刚性住房需求,通过市场融资方式来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从而达到“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之目的。
因此,我们可以抓住本次改革契机,重新找到住房公积金的功能定位,重拾住房公积金制度成立初期的经验做法,一方面将资金重点投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更好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另一方面,个人贷款重点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购房者,为他们提供低息甚至免息贷款,满足工薪阶层的刚性住房需求。
与商业银行去竞争贷款市场,并非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我们只有挺进“保障性住房”新赛道,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功能,住房公积金制度才能在新时代再次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功能定位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