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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之策
来源: 住房公积金论坛   编辑: 陈振华 时间: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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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2020年实现了3个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目前正加快推进5个具体事项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全省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实际办理14270笔,其中外省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办业务2791笔,本省住房公积金中心临柜受理外省职工业务11479笔。同时,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畅通“跨省通办”乃至“全国通办”。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体制机制不统一、政策规定不统一、事项范围及服务标准不统一、业务系统不统一,导致业务协同效率低,政策通、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困难重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省级层面协调推动“跨省通办”难度大。目前除海南省、重庆市实行住房公积金省级统筹外,其余省(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行均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省级层面仅负责行业指导和业务监管,具体决策和运作的职能分别由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省级层面在协调推动“跨省通办”工作方面,目前只限于国务院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的8个事项,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跨省通办还有很大差距;其他“跨省通办”事项仍需市级层面具体协商沟通,经常是点上有突破,但面上整体推进难。
 
(二)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差异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属地化管理原则。国家和省级层面仅制定原则性、方向性的政策,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具体的政策,造成属地化、个性化特征非常明显,全国341个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具体政策不同程度存在差异。比如,贷款的最高额度全国就有300多个标准,贷款所需要件材料也有300多个版本。再如,异地购房提取业务,部分中心要求购房地应为职工户籍地或工作地,部分中心无相关规定。各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不一致,具体业务规则存在差异,所需业务资料各不相同,异地公积金中心无法准确掌握所有中心的业务规则,跨省通办业务难度大。而推进“跨省通办”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政策趋同、办理要件统一。
 
(三)实现信息共享仍有较大差距。一方面,国家层面没有建立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平台,一般都是由省级或市级层面自行建设,建设标准不一致、数据接口不统一、建设水平差异大,造成各地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不能互联互通,各地公积金数据共享程度低,在缴存职工信息安全和资金运行安全方面还存在隐患。另一方面,目前国内仅有海南、重庆、新疆、浙江等少数地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实现了与民政、社保、公安、不动产、人民银行等第三方数据共享,大部分地区未能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信息壁垒未打通,也成为制约和影响“跨省通办”质量效益的重要因素。
 
(四)住房公积金资金尚未统筹调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金额由各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存储和使用,尚未全国统筹调节,跨省业务资金结转困难,如果资金结转过程中出现结算错误或系统卡顿等导致重复结算等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和核实情况较难。
 
二、对策建议
 
(一)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实现资源全国统筹。打造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构建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的统一管理,实现提取使用、贷款发放资金的统一调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水平。
 
(二)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推进区域合作和政策协调,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逐步取消属地化管理政策,实现全国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标准统一,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高质量“跨省通办”。
 
(三)从国家层面统一建设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和业务办理标准,从国家层面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信息技术人才培训,为住房公积金行业“跨省通办”形成技术和人才支撑。
 
 (四)从国家层面解决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跨省数据共享问题,协调解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需要的跨行业数据,为跨省业务办理提供数据支撑。变“多处跑”为“一地办”,缩短办理时间,实现“全国通办”。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出台文件明确异地业务办理不需要缴存职工提供缴存使用证明,实行缴存证明无纸化,提升服务质量效益。
 
(五)建立协同机制,推进业务高效办理。建立全国各公积金中心业务协同机制,设置专人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和异地协助扣划公积金偿还逾期贷款事项,业务专员可通过全国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对于逾期借款人,统一司法机关执行标准,统一异地扣划标准,优先保证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借款人逾期贷款,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六)开展跨市州和跨省(区、市)资金融通试点,促进跨省业务资金结转快捷方便。
 
(七)切实做好风险防控。随着“跨省通办”的推进,提取、贷款环节无论是政策层面、技术层面还是操作层面,难免存在风险漏洞,给骗提套取留下可乘之机。因此,要进一步明确“跨省通办”责任主体,落实“跨省通办”监管要求,确保资金安全,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权益。
 
(作者:高远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