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自办为契机,立足质效并举的服务指针,积极推进贷款业务审批革新、流程再造。经过近4年的探索实践,全面实现个人住房贷款由“经办银行受理、中心分散审查审批”向“服务网点分散受理、中心集中审批”的一站式服务转变,统一了业务标准、缩短了审批时间、强化了风险管控,完成了11.5万余笔贷款申请的审查,审核出不符合资格或虚假资料等贷款申请2800余笔,有效防范了贷款资金风险,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模式选择」基于贷款业务自办后的向内变革
早在2015年底,成都中心基于对个人贷款“轮侯”“断贷”“往返跑”等现象的深度反思,创新提出了“减少受托银行审批事项,扩大贷款业务自办”运营新模式,既响应群众诉求、破除贷款审核中梗、缩短服务半径,同时也大幅减少中心对受托银行的手续费支出。在不断扩大贷款业务自办过程中,成都中心深度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和“仅跑一次”的要求,参照银行个贷集中审批模式和对标天津、厦门等先进中心个贷审批模式,以刀刃向内的变革勇气,选择并开启了个人住房贷款“分散受理、集中审批”新模式的探索实践。
「实践路径」从主城区试点逐步过渡到全域覆盖
2017年5月,成都中心正式成立贷款审批中心,独立负责主城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审批工作,并逐步向全域过渡;2018年5月在主城区进一步推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集中审核审批;2019年11月全面实现成都全域个贷集中审核审批。历经三个阶段的探索实践,成都中心始终聚焦三个方面不断优化提升。
——以优化审核审批为核心,畅通运行脉络。基于满足借款申请人“只跑一次”的办理需求,将原分散审查审批优化为窗口初审、审批中心内部分岗审查、审批的“三级联动审”模式,提升整体运行效能。以住房公积金管理综合业务系统为支撑,从贷款初审通过后即开始“打表”计时,将贷款的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纳入时效管理和考核,由原来审批完成的一个半月左右时间缩减至10个工作日内,彻底解决原来存在的业务收件“压单”、办理时间长等问题。
——以规范操作为出发点,统一业务标准。成都中心制定了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分别从贷前咨询、贷款受理和初审、贷款审查、贷款审批、贷款签约等环节上统一了业务标准;同时在日常业务中注重收集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后形成统一的业务指导意见下发到各岗位;严格考核受托银行和中心经办人员的业务差错,提升业务水平,提高贷款业务办理质量,实现贷款业务办理的标准化。
——以夯实基础支撑为出发点,提升专业水平。从岗位职责上来看,按照“三级联动审”原则设置了相应岗位,制定每个岗位的职能职责,专岗专职,岗位职责的专一保证了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加专业。从人员素养上来看,成都中心通过内外部遴选的方式,选配专业人员从事贷款审核审批业务,同步匹配竞争淘汰机制。自实行贷款集中审核审批以来,成都中心已经组织7次贷款政策业务考试,只有通过考试后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心和受托银行)才能办理贷款业务,确保了每个工作人员专业的业务水平。
「实践成效」服务效能和风险防控“双提升”
——服务更加高效。贷款集中审批全域覆盖后,从审批效能上来看,2020年全年审批中心共计审批贷款8万余件,人均审批贷款5300余件,审批总量同比上升2倍,审批效能显著提升。从提交资料到贷款审批结束,最快只需要2个工作日,审批速率居全国前列。
——风险更加可控。从审核环节来看,一方面经过逐级审查、审批、核准,更能发现和梳理风险点,切实加强了对贷款审核风险的管控;另一方面集中审批将审批权限上收,每笔贷款经过前台受理录入后由审查岗、独立审批人在系统随机抽取进行审查、审批,更能增强廉政分险的防控。
(作者:成都中心 郑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