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房贷用住房公积金直接冲还,基本不占用我们的家庭收入。”家住上海市普陀区的张先生于2011年年初在上海中环某小区购置了一套二手房,首付三成。当时夫妻俩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80多万元,由于已经还完商用贷款,目前他们每月只需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上海人均居住面积仅6平方米,住宅建设资金较为匮乏,居民住房难、住好房更难。怎么办?必须变、抓紧变、大胆变。1991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次历史性的制度创新,打破了住房长期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统揽的格局,建立起一种全新的住房筹资机制。30年来,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蓬勃发展,在业务规模、服务创新等方面保持领先优势,大批职工和居民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敢为人先
创新制度解决“一号难题”
“上世纪80年代,上海住房建设资金从单一的地方财政投资改为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的机制,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自建住宅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形成了‘谁家孩子谁家抱’模式,一段时间内上海形成了自建住宅的高潮。”第一任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沈冠军表示,在这种模式下,随着企事业单位住房资金大量消耗,上世纪90年代初期,年新建设住房面积下降了。
当时,上海存在三大困难: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污染,而住房紧张居上海三大困难之首,被称为“天字第一号”难题。“上海不少楼房一楼楼层较高,为有容身之所,不少人家都在一楼建隔层住在里面,三代人同居一间七八平方米亭子间的现象并不鲜见……”沈冠军说,当时政府提出“房改势在必行,不改不行”,改的方向可以概括为“三个一点”:政府出一点,企业出一点,个人出一点,共同解决住房问题。
如何实现投资体制从“两元”结构转变到“三元”结构?“住房制度改革方向基本确定了之后,当时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团到新加坡等地,调研住房问题解决办法。随后,住房改革具体执行部门也进行了考察。我们了解到,新加坡较早实现了中央住房公积金制度,由政府、企业、职工等共同出资解决住房问题,基本上实现了居者有其屋,人均居住面积已经达到十几平方米。另外,我们还到我国不少地区了解住房制度改革情况。”沈冠军表示,在此基础上,上海成立住房制度改革调研小组,起草房改方案。
通过近半年的努力,房改方案初稿基本形成,上海市领导决定把方案初稿在报纸上全文公布,发动全体市民进行讨论,基本确定方案及实施细则。1991年2月,上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原则批准“推行公积金、提租发补贴、配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建立房委会”五位一体的房改方案,住房公积金制度诞生。沈冠军说:“当时,我们还在部分区实施了几个月不展开资金支付的‘空运转’,观察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上海市主要领导每个星期都找我们开会,关心运行情况,并对方案进行逐条研究、逐字琢磨。”2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以下简称“上海中心”),主要管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等;4月,《上海市公积金暂行办法》等14个实施细则相继出台……
随着上海建立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核心的新住房制度,“天字第一号”难题的破解迎来曙光。
一马当先
以创新探索保持行业优势
新制度的推行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面对新问题、新需求,上海中心始终发挥“领先”精神,探索新答案、新实践。
已退休的上海中心工作人员回忆道,起初,不少单位不理解为什么需要单位交相应比例资金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且让一些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更是难上加难。在制度推行过程中,上海中心深入企业解释说明,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补齐职工工资中住房资金缺失部分,而且还允许企业因经营不佳发生经济困难情况并且在取得职工代表大会认可的前提下,可以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当时还有一种理论认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比例低,解决不了住房难题。已退休的上海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观点缺少长远眼光,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之初,大家的工资水平较低,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有限,住房公积金最初的功能是支持单位建房融资,后逐渐转向支持个人购房贷款、重点支持以居住改善为目的的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消费等。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越发明显,不仅为住房建设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也促进了住房消费增长,推进了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同时提高了职工买房的支付能力,促进了住房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
几十年来,上海不断创新拓展制度功能,在助力百姓住有所居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1992年,率先发放个人购房贷款;1994年,率先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购买公有住房;2004年,率先实现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2007年,率先利用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收储并向社会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2012年,率先开通12329服务热线;2015年,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首单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当时,上海在管理、服务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先进经验做法,还在住房制度改革全国性会议上分享经验,来‘取经’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更是络绎不绝。”已退休的上海中心工作人员回忆道。
奋勇争先
让更多缴存者绽放安居笑颜
“在资金短缺时,住房公积金能帮很大的忙。”金先生是一名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惠的上海市民。“1982年,我结婚时国家分房,面积才21平方米,厨卫公用。”2009年他和妻子在上海静安区购置了一套房产,两人共贷款住房公积金60余万元,解决了近三分之一的房款。金先生表示,5年后,他的孩子也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了第一套房。
1991年,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约4.25亿元;2020年年末,累计缴存总额12774.99亿元,提取总额7413.22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3.32万笔、9757.14亿元,缴存职工里中、低收入者占89.19%……
数字变化的背后是缴存者安居乐业的笑颜,更是上海中心奋勇争先的探索。
住房公积金制度如今早已在全国各地推行。上海如何从“敢为人先”到“保持领先”?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上海中心表示,将坚守助力缴存者解决住房问题的初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续写更多“领先”文章。
上海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便利度,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动更多住房公积金业务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通过调用电子证照实现更多业务材料免交;融合“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实现更多业务“跨省通办”。
近年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城市间住房公积金业务交流合作愈发频繁,一市三省已率先推进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购房提取异常地区警示公告、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专栏等合作项目落地。上海中心表示,今后一市三省将通过齐力打造信息数据共享、业务标准统一、风险防范协同的“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品牌,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成为行业标杆。
(作者:邱修海)